关于开展《科技领域保密常识》学习的公告
一、科研人员保密“十严禁”
1.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、手机、平板、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、处理涉密科研信息;
2.严禁通过互联网邮箱、微信、QQ、云盘、会议软件等传输、存储涉密信息;
3.严禁未经保密审查,在论文、著作、专利、学术报告、新闻采访中泄露涉密内容;
4.严禁擅自复制、扫描、拍照、摘抄、外传涉密文件、数据、技术资料;
5.严禁将涉密科研项目、资料带回家中或公共场所处理;
6.严禁与境外机构、人员私自开展涉密科研合作、交流或提供涉密成果;
7.严禁在公开论坛、社交媒体、学术会议中谈论、披露涉密科研信息;
8.严禁使用未脱敏的涉密数据、技术内容使用AI写作、图文识别等互联网工具;
9.严禁擅自对外提供涉密科研项目申报材料、评审信息、验收资料;
10.严禁离岗离职时私自带走、留存、泄露涉密科研资料,不履行脱密期管理义务。
二、日常科研保密要点
1.项目管理:涉密项目实行专人负责、专项管理,严格控制知悉范围,做好项目资料登记、保管、清退。
2.设备使用:坚持“上网不涉密、涉密不上网”,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物理隔离,不混用涉密与非涉密存储设备。
3.对外交流:参加国际会议、学术访问、合作研究前,须履行保密审批,交流内容提前审查,不携带涉密资料出境。
4.应急处置:发现涉密信息泄露或可能泄露时,立即采取补救措施,并第一时间向科研处、保密办报告。
终审:科研处三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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